中国法治网山西讯(王喜民 李守岭)10月10日下午,从山西省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28日至30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太原召开,本次常委会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中心议题,共安排五项生态环保方面的议程,综合运用了立法、监督、决定三项职权,打出了一套依法防治污染的“组合拳”。
在立法方面安排了三项议程,一是初审了山西省政府提请的《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二是集中修改了生态保护方面六件地方性法规,涉及《山西省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山西省减少污染排放条例》《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山西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三是废止了《山西省丹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条例》两件地方性法规。
在监督方面安排了一项议程,审议山西省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这是山西省人大常委会连续第三年听取省政府专题报告,分别从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业固废物污染防治、畜禽污染防治、燃煤污染防治、交通运输污染防治,以及中央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提出9个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结合职能职责,紧扣问题、认真严肃、明确具体进行了问答。
在重大事项决定方面安排了一项议程,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决定》从颁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编辑:王利兵 王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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